破窗而出

万事转头空。

[方花]怨笛笑语加餐饭

※小说《吉祥纹莲花楼》同人,无剧版元素

※接合集前篇《入海流来海上生》,提及原著番外《扬州慢》

※一场轻松夜话

=======


[方花]怨笛笑语加餐饭


人逢喜事精神爽。

自从住回了吉祥纹莲花楼的二楼客房,方多病这几天可谓是吃得好、睡得好,走路带风、心情舒畅,按李莲花的说法,看起来比归宁的新嫁娘还高兴。

“呸!”方多病瞪他一眼,语气暴躁,眉飞色舞,“你还敢笑话我?你也不想想老子是为了谁?”

照李莲花如今的视力,其实只能看见一张模糊的、瘦巴巴的脸,但不知怎么,他就是知道对方脸上必定是和那话语全然不符的轻快。

这让他也弯起嘴角:“不敢不敢,吃菜吃菜。”

说着,他用右手夹起一筷子清蒸鱼,直直朝方多病面前送,也不担心自己看不清、直接送到台面上。

果然,对面人迅猛地把自己的碗挪到他的筷子下,正正接住那鱼肉。

方多病“啧”了一声:“还是要把你这瞎子治好,否则你一顿饭总要有一半喂了桌子——你以为人人都像本公子一样眼疾手快,还同你这样默契?”

李莲花笑应两声,又往对面夹了一筷子。

方多病品出其中敷衍之意,也敷衍地暴跳如雷了两下,便心情甚好地吃起鱼来。


鱼是白天刚捞上来的,清蒸之后鲜美异常,但总觉得还缺点什么。

方多病扫视桌面,反应过来:缺一壶美酒。

“对了,”他喃喃,“下次还要把我那套酒具也拿回来。”

他用筷子指指李莲花:“到时候本公子自斟自饮,你这李小花喝喝热茶就够了。”

明知李莲花从来不喜饮酒,过去两人对饮也从来是方多病喝一杯、李莲花抿一口,这事却偏被方大公子说出了自占上风的恶霸样子,李莲花只觉得此人还是跟以前一样有意思。

倒是“拿回来”这个说法让他心里微微一动,感到些温吞的暖意。


李莲花揣着这份暖意,像揣着个汤婆子,慢吞吞地开口:“以前你从家里拿来放在客房的那些锅碗瓢盆……莫非竟都还留着?”

方多病眉头一扬:“什么叫锅碗瓢盆?你识不识货?知不知道我那些酒具值多少钱?你那歪瓜种上十年,也不见得能买下我一个酒杯。”

李莲花叹口气:“我本来以为士别三日,方大公子竟学会节俭行事,正要欣慰,结果……”

方多病的字典里自然没有“节俭”两个字,但要他顺着李莲花的话说,更是万万不能,一拍桌子,怒道:

“就算是千金之物,我好生珍藏,怎么就不算节俭了?”

李莲花朝他的方向斜了一眼。

方多病也知这话狗屁不通,清清嗓子,换个角度:“本公子这叫情深义重,说出去必是一片赞不绝口,也就你,东嫌西嫌。”

李莲花又是一句“不敢不敢”,一筷子方向不准的鱼。

方多病接住鱼吃了,想起什么,忽然一拍筷子。

“死莲花,就连你那鬼叫鹦鹉,也还在我院子里养着呢!”他怒上心头,“天天在那里像个断舌头的女鬼一样唱戏,从方氏大宅到良府,前前后后吓跑我两个丫鬟三个小厮!”

方多病自己倒是不怕这鬼东西,还颇喜欢拿它四处吓人。但从武当到少林骚扰过几圈后,终究要放回自己院里,最终搞得下人遭殃,未免让他有些烦恼,此刻忆起,正好借机抱怨。


李莲花是真的吃惊了。

那已经是多久之前的事了——四五年?连他自己,都有些想不起那遥远的玉城碧窗鬼一案,若非方多病此时提起,他是真忘了曾从云娇手里得来过一只断舌鹦鹉。

记忆勉强回笼,他记起自己给鹦鹉取名叫“女规”,记起自己不顾施文绝的惊恐劝阻,出于好玩的心思,把鹦鹉送给了方多病。

他记起一品坟时,方多病以这鹦鹉的性命“要挟”他分享观察到的凶案线索。但之后,这断舌鸟儿再也不曾出现在他们的对谈中。

李莲花也没多关注——方多病总不会虐待一只残疾鹦鹉。左不过养段时间放生,或是丢给方氏专事驯养禽宠的下人。

一只鹦鹉而已,连李莲花也不至于记它这许多年。


李莲花的日子是过得很随心的。

他只当自己是东海里的一滴水、地里的一个萝卜,海水气蒸而上也不错、凝冰而下也不错,萝卜长得出来很好、长不出来也无妨。

所以,他对其他人、其他事物也是一样的看法。相遇就相遇,离散便离散;拥有则拥有,失却就失却。对他来说,没有分别。

从东海里、从李相夷的仇恨里爬出来之后,他再也没有什么执着。

怎么偏偏身边碰到个这么执着的方多病呢?


最最糟糕的是,方多病并不觉得自己执着,也不将这执着强加于李莲花身上。

就像之前阿娩说的那样,他只是不声不响、不知不觉地留下了那么多的东西,然后在每个不年不节的随意时刻里,骂两句断舌鹦鹉、翻出个陈年酒杯。

这样说来,似乎也确实不能称之为“执着”。谁的执着如此琐碎随意呢?

琐碎随意的应该叫……“习惯”。

……一个人怎能把另一个人变成自己的习惯呢?

这可真是让李莲花说不出话。


李莲花很少有说不出话的时候。于是他吃了一口鱼,又吃一口菜,这才开口。

“没想到你那么喜欢‘女规’,看来我当年真是送对了,”他云淡风轻地说,不顾对面张牙舞爪的反驳,又道,“只是你如今住在良府,可不要让如此独特的音律喜好吓到公主。”

方多病冷笑一声,咬牙切齿。

“昭翎不光不怕,甚至说这鬼鸟唱得别有一番风情,听说是你送的,竟然夸你品味不俗!”

李莲花闻言,不由得对昭翎公主油然生出几分佩服。

“公主真是个好人。”他感慨。

顿了顿,他又道:“公主如此好,你这驸马也莫要三天两头往外跑了。”

方多病瞪他:“死莲花,你当我是为了谁?”

李莲花沉默片刻,微笑着叹了口气,说出今晚第一句毫不遮掩的真心话:

“方大驸马,你当我是为了谁?”


方多病也沉默片刻。他似乎在仔细打量李莲花。

李莲花以为方多病要骂骂咧咧,或是不屑一顾,或是敷衍过去,正在暗自叹气,却听见对方开口:

“难得难得,李小花,你个骗子终于不骗人了。”

方多病的语气里竟然有些得意洋洋。真不知道他在得意什么。

“不过,你正经说话的时候实在老气横秋,”他转而又嫌弃起来,“赐婚那时候也是、现在也是,你一认真为本公子考虑,就跟我老子一样,根本不顾本公子意愿,还是免了。”

他斜李莲花一眼:“本公子连亲老子的话都没听过,就赐婚这件事着了你的道,你还好意思提?”


方多病自然知道这场赐婚是无法回绝的。便是那日李莲花不曾传音,他最终也总要点头谢恩。如他前些日子对昭翎所言,应诺的终究是他本人,他绝不推卸责任。

不过,唯有在李莲花面前,他可不做、也不愿做那守诺担责的驸马。他偏要跟小孩耍无赖一样,把这事怪罪到李莲花身上。


李莲花没想到方多病时隔三年来翻这旧账,无奈地干笑两声。

这件事他确实做得不很好。

自然,他也知方多病最终总会应下婚事,但在那一刻,他之所以传音,的确是带了点长辈对晚辈的自作主张。

他知自己时日无多,便想自己的至交在他走后也过得好。他亲见方多病和昭翎一见如故,就觉得这对方多病是最好的归宿。

可是他忘记了,方多病是个一十六岁就只带一个小厮出门游历,把家里给的一马车衣裳被褥直接换作银票的少年剑客。

这少年出身权贵、锦衣玉食,身上一件衣服就抵得上李莲花的全部家当,可他和李莲花四处闯荡了六年,刨过坟、进过洞,猎过庙里的兔子、吃过鬼村的野菜。

他是喜欢自由、也承担得起自由的。

李莲花同他如默契损友一般相处了六年,却在最后显露出垂暮心气,在方多病自己还没想清楚的时候,先一步将他推进了那安稳的、没有波澜的生活。

方多病说他老气横秋,真是一点不错。这家伙有时候的确是聪明得很。


李莲花自知理亏,但旧账毕竟已旧,安稳的驸马生活已成定局,方多病再频繁往外跑,总归是不妥。

只是这方大驸马态度轻松,似乎全没当回事。

李莲花见状,难得感到一阵头痛:“多病,公主她……”

“——公主她跟本驸马再意气相投不过。”方多病笑道。

“那你还……”

“所以啊。”方多病身体前倾,隔着饭桌,凑到李莲花眼前,压低声音,表情飞扬。

“我们都想跑路。”


饶是李莲花,在听完方多病和昭翎的协议后也哭笑不得。

“你真是……”他幽幽地赞叹,“惯于出人意料。”

方多病神气十足:“那当然,你以为本公子是什么人?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满腹经纶——”

李莲花往他碗里放了一筷子鱼。


饭后,两人见夜色晴朗,风清月明,把桌椅从莲花楼搬到院子里乘凉。

自然,乘凉的只有方多病,李莲花披着厚厚的斗篷,手里还真捧着个镶金雕银的汤婆子,一丝冷风也吹不到。

方多病在边上嘴皮子不停,这让李莲花不禁又想起那只鹦鹉。想到鹦鹉,就想到唱歌,想到唱歌,就想到音律,想到音律——

李莲花懒懒地直起背,转身去扒拉方多病的腰间和袖口,第一下还摸了个空。

方多病吓一跳:“死莲花,你要对老子行什么不轨之事?”

李莲花摸到尔雅华丽的剑柄,收回手,心中好奇:“你那支玉笛带了没?”

“当然带了,”方多病从袖中摸出玉笛,塞进李莲花的掌心,“你要作甚?我这玉笛名贵得很,你要敢拿它当农具,我就把你的冬瓜全砸了。”

“堂堂方大驸马,居然对我这样身无分文的可怜人以瓜相挟,真是世风日下。”

李莲花不紧不慢地哀叹,又把玉笛送回对方的方向:“不知文武双全的方公子如今学会吹笛没有?可否让我欣赏一曲?”

方多病一噎:“……你怎么知道我当年不会?”


李莲花一猜就知道。

方多病此人,最喜欢展示自己的绝顶聪明、满腹才华,自从他附庸风雅弄来这支玉笛,李莲花想方设法叫他吹一曲,他竟死活不肯。

加之这玉笛不知是掺了什么东西,坚硬异常,击中龙王棺里浑身长刺、精铁制成的咸日辇,两者都分毫不损,李莲花甚至还要夸一声咸日辇坚固。

换言之,它一开始就是把做成乐器形状的武器,而非能当武器的乐器。

也就是说,方多病要么不通音律,要么通音律,但根本不懂吹笛。

可方多病的确是文武双全的世家公子,自然精通音律。

于是答案只剩一个。


听了李莲花的分析,方多病不满地“啧”了一声。

“死莲花,碰到可以笑话本公子的时候,你就突然特别了解我了。”

“哎,此言差矣,”李莲花笑眯眯地反驳,“虽说的确如此,但你想,我实际上每天都在笑话你,这不就说明,我其实每天都很了解你么?”

“李莲花!”

“不必感动,不必感动。”

方多病骂骂咧咧:“谁感动了?你想得倒美!”

李莲花“嗯嗯”两声,轻易把话题转了回去:“那么,方公子打算吹什么曲?”

“谁答应要吹给你听了?”方多病直起身猛瞪他,一边愤愤地将玉笛横到唇边,酝酿片刻,忽然顿住,脸色古怪。

“……先说好,”他恶狠狠地道,“你要是敢笑我,我就真把你的冬瓜给砸了。”


在笑话方多病的笛声前,李莲花倒是想先笑一笑对方日益贫瘠的威胁手段。

他连称不敢,一边却也好奇起来:他听过方多病哼曲,没有任何走调之嫌。既然如此,方多病的笛声又能奇怪到哪里去呢?


等到笛声真正响起,李莲花轻轻地“啊”了一声。

没有走调,毫不生涩。那笛声纯熟悠扬,便是丝毫不通音律的人,也不会吝于夸赞。

然而,李莲花很快就理解了,为什么方多病会担心他笑话。

——因为那笛声实在太过哀戚。

方多病此刻吹奏的既非《梅花落》,亦非《折杨柳》,如果李莲花没记错,明明是一首江南小调,本该轻快、可爱,却硬生生被方多病吹成了哀怨悱恻的悲歌,在月下的海风里如泣如诉,简直听得人潸然泪下。

一想到方多病平时跳脚、吹嘘的模样,这笛声实在是悲戚得……让熟悉他的人捧腹大笑。


李莲花忍住了捧腹大笑的冲动。他笑得很含蓄。

“你真是惯于出人意料,”他缓缓鼓掌,“只要听了你的笛声,谁也不会质疑‘多愁公子’这个名号的。”

方多病似乎思索了一下这是好话还是坏话。最终,他自得地“哼”了一声。

“那当然,”他让玉笛在指间花哨地转几圈,划出优雅的弧度,这才收回袖中,“本公子的雅号如此贴切,谁敢质疑?”

“只是我好奇,你怎么会把多情的小调吹得如此多愁?”李莲花和气地发问,“莫不是读岔了谱?”

方多病闻言,像个被踩到尾巴的暴躁瘦猫,跳起身来。

“老子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?!”他嘴硬道,“同一支曲,不同人自有不同理解,你道它多情,我偏道它多愁,不可以啊?!”

李莲花连忙喏喏:“自然是可以的。”

但他脸上微笑不减,方多病见状,张牙舞爪地威胁几句,最终悻悻地坐下。

“……本少爷也不知为何,不管吹什么都这样,”他不甘不愿地承认,“昭翎非说我是哀声诉哀情。”

方多病大摇其头:“开什么玩笑,本公子有什么哀情可诉?驸马府里日子过得舒舒服服,连你我都找回来了,本公子明明每天都心满意足。”


李莲花“啊”了一声。

“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吹笛的?”

方多病算了算:“有两年半了。就是找到你没多久后。”

李莲花又“啊”了一声。

方多病转头,狐疑地打量李莲花,竟然从那两声感叹词和那张一团和气的脸上看出了对方心中所想。

“喂,死莲花,你想什么呢?”他嗤之以鼻,“本公子断不可能因为看到你当时那副死样子就悲痛欲绝、哀哀戚戚。”

他这话倒不是嘴硬,纯粹发自真心:“你活着就够好了,老子还会在乎其他的?况且,那段时间老子帮你找医生、修房子都来不及,怎可能有空想这些有的没的?”


李莲花露出一个浅浅的、复杂的微笑,拖长音“啊”了第三声。

他回忆刚才的笛曲:虽然全曲的大部分都哀怨得不符合原意,但在奏至尾声、一曲将尽之际,曲意不知不觉显出了原本应有的轻快之势。

当时并未发生什么值得一提的事,不过是一阵风吹过,方多病大约担心他受凉,下意识偏头看了他一眼。


怎么偏偏碰上了这么个家伙呢?李莲花暗自摇头。

他朝边上伸手,这次,准确地摸出了方多病袖口内的玉笛,塞进对方手里:

“请方大公子赏脸再吹一次。”

说罢,在对方莫名其妙的追问里,李莲花起身搬动板凳,从方多病的身侧挪到他对面,拢了拢身上的斗篷,朝对方温吞一笑。

方多病想不通这人在搞什么,抱怨几句,还是乖乖举起笛子。

只是这下,李莲花坐到他对面,哪怕方多病望着高悬远方的明月,眼睛的余光里也总能看到那张白皙、和气、笑眯眯的脸。


死莲花不会是打算在本公子吹奏时用表情嘲笑我、扰乱我优美的笛声吧?

——方多病正如此疑心,口中已吹出第一个音。

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,在考虑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时,在眼中映出那张熟悉的、烦人的脸时,他的笛声缓缓但真切地轻快起来。

像是一片盘旋太久的阴影,在被新一天的晨光驱散后,阴影带来的寒意仍然滞留原地,直到日上中天之时,才终于无声无息地回暖。

方多病看见李莲花渐深的笑意,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笛声的变化。

他一惊讶,笛声戛然而止。


李莲花端盏喝茶,语气愉快:“怎么只吹一半?”

“还吹什么吹,”方多病放下玉笛,抱臂皱眉,“居然——本公子居然当真心怀哀情?不应该啊。”

他真的以为自己看开了。


李莲花眼中模糊地映出对方苦思冥想的模样,笑眯眯地给对方也倒了盏温茶。

李莲花的日子过得是很随心的。他不愿再被旧人对“李相夷”的期许所束缚,所以在“李莲花”和“李相夷”的关联暴露后,他便把“李莲花”的身份也一同抛弃了。

其他人无法接受这件事,他也理解,只是他人的不接受与他再无关。

但方多病有少许不同。

对于“李莲花”的消失,方多病也不接受,但他逼着自己接受。他一边期待李莲花认,一边逼自己不去期待。到了最后,他好像把自己也骗过去了。

但没有人能真正把自己骗过去。

于是答案顺着笛声淌到夜色里。

于是李莲花想,在方多病面前,做回李莲花或许也不错。

毕竟,方多病也从来不在李莲花的身上期许李相夷。


这样一看,李莲花想,他对方多病也够了解的。

比如现在,他觑觑对面人脸色突变,立刻就猜到了对方的心思。

“等等,死莲花,你不会是早就看出了这件事吧?!”方多病听起来一点也不开心,“你不会是为了我才——我不是——我确实期待过——可——”

满腹经纶的方大公子难得张口结舌成这副模样。

“……本公子也不是偏要住莲花楼二楼的,”最后,他干巴巴地说,“你没死就够了。”


李莲花微微笑着,头一次觉得,这种时候看不清对方的表情,有点可惜。

“话不能这样讲,”他一本正经道,“如此豪华的楼,修都修好了,空着不住,岂非暴殄天物?方公子还是太过奢侈啊。”

见方多病气急又犹豫,他不紧不慢地补了一句:

“我这个人呢,日子是过得很随心的。目前为止,还没有出现什么人,能够逼我做我不想做的事。”


方多病沉默片刻。他狐疑地问:“真的?”

李莲花朝他展颜微笑:“我什么时候骗过人呢?”

方多病大呸一声,但再开口时,语气明显高昂了不少。

两人又闲扯了半刻,方多病还心情颇好地又吹了几曲不同的旋律,果真摆脱了那股原本无处不在的愁意,乐得他吹完起身,以笛为剑,比划了几下,收获了李莲花热情又敷衍的捧场。


方多病比划完,意识到月色渐冷,抄起桌椅,撵着李莲花进屋。

李莲花一手捧着仍然温暖的汤婆子,乖乖起身。他替方多病拿着玉笛,举起对着月色端详。

“对了,”他好奇发问,“你这笛子叫什么?”

方多病一愣:“……我没起。”

他用玉笛没多久,就重新把尔雅带在了身边,玉笛只一直藏在袖中,御敌时作为辅助。后来在良府学吹笛,是用的另一支更名贵的、纯粹的笛子。

一来一去,这支笛子陪伴他三年,竟然真的没想起为其取名。

李莲花“哦”了一声:“那你现在取一个?”

方多病一手夹着方桌,一手拎着两个板凳,回头看看手持玉笛的李莲花,又看看这方小院。

最后,他的视线落到瓦房前的瓜田上。


“既是在你院里取名,不如就取适于你院中景色,”方多病语气听起来有些心虚,“李小花,你种的是什么瓜来着?”

李莲花奇怪地看他一眼:“冬瓜。你不是知道?”

方多病又看看他,清了清嗓子。

“那就从中取一个‘瓜’字。”

他转身进屋。

“叫‘木瓜’罢。”


END




注:

1)小说原文:……此剑名为“尔雅”,方多病持它横行江湖久矣,后来嫌长剑俗了,去换了把玉笛。李莲花想方设法叫他吹一曲来听听,方多病却不肯。

2)其实原著里我觉得很有意思的一点在于,方多病真的很频繁地出现在李莲花的生活里:看到吓人的鹦鹉、俗气的花、奢华的衣服,都要想一想“方多病肯定喜欢/不喜欢”,面对案件拿个棋子敲桌面沉思,作者也要顺口说一句是“方多病上次来莲花楼跟他下棋留下的棋子”。书版的方多病完全是李莲花生活里的一种习惯、判断事物的基准之一。


“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,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。”



评论(27)
热度(295)
  1. 共23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©破窗而出 | Powered by LOFTER